根据2015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上海市公共场所人群聚集安全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学校所在地上级公安分局制定的关于申请举办大型公众性临时活动的相关操作流程,申办单位应在举办活动预定日的30日前,向保卫处报备申请材料;在举办活动预定日的20日前,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大型活动相关材料受理阅卷要求如下:
1.大型公众性临时活动安全许可申请表
2.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3.活动主报告方案和活动现场平面图(核定座位票,出售限定80%)
4.活动安全保卫方案
5.申请主办单位安全责任人和承办者及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学校组织机构代码
6.场地管理者出具的同意使用证明
7.上海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或消防验收意见书
8.委托搭建服务商的情况说明,临时搭建部位平面图
9.临时搭建或使用特种设备及大型设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搭建材料说明书。
10.临时搭建或使用特种设备及大型设施,须经安检部门出具检测合格证明
11.活动专用证件适用证明,票、证样张
12.安保公司资质证明、服务合同
13.如活动属联合承办的,需逐一填写承办者情况,可附页
14.公安机关需要审查的其他资料(保安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监控验收报告等)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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