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1期
本期共接报各类案件17起,与去年同比上升50%。其中网络诈骗7起,占比37%。盗窃案件12起,占比63%。网络诈骗高发引起每月案发数上升明显。
1、2014年2月23日10时,常某在淘宝网上购买一双鞋子,随后接到一个福建的电话说其淘宝购买鞋子卡单了,并让常某登陆其提供一个网站,并按提示输入卡号、账号、密码和网银密码、验证码及身份证号,结果发现自己工商卡上少了1992元,随后常某去考试后,又接到对方电话,让常某用同学的卡进行操作,把之前因勿操作转账的钱一起退回来,常某按提示做上面操作后结果发现同学卡中又扣了2900多元,常某觉得情况不对遂报案。
2、2014年2月28日,唐某在淘宝上购买隐形眼睛后,接到一男子电话称其淘宝订单出现问题,要求其在淘宝网进行退款协议的处理,并让唐加其QQ号码。唐在对方通过QQ 发来的网址链接上填写淘宝账户、密码、以及开户行卡号,之后唐某把手机短信收到的两次验证码通过电话告知对方,不久收到短信,发现账户先后被扣2850元、1480元,唐某意识到被骗,遂报警。
3、2014年2月28日下午17时许,张某和许某两人在二食堂一楼把书包放在餐椅上占位,打饭回来发现两个书包被盗,包内有IPAD一部和钱包。
4、2014年3月4日,王某在宿舍上网,有嫌疑人盗用王某同学的QQ和王某联系,称网上购物需要王某帮忙付款,王某信以为真通过网银汇款1700元,后联系同学发现被骗,遂报警。
5、2014年3月6日,王某晚11时睡觉,手机放桌上充电,早上同学7:30离开宿舍未锁门,王某9时起床后发现手机丢失,遂报案。
6、2014年3月6日,王某18时许在体育馆打网球,把衣服放在场地旁长椅上,19时许取衣服时发现衣服外侧口袋被拉开,口袋内魅族黑丝手机失窃,价值2000元。
7、2014年3月8日,邢某手机接到短信称其参加《我是歌手》活动中奖和苹果电脑一台,并让其登陆发来的网站领奖,邢某根据网站电话联系客服后,对方要求汇款到指定账户,邢并未汇款。随后自己在网站上找到一个《我是歌手》场外抽奖官方认证网址,拨打所谓认证电话后,按对方要求汇款800元到指定账户,随后联系不上对方,遂报案。
8、2014年3月24日晚,张某18时至19:30把书包放2438考研教室随后去上课,回来后自习至晚21:30离开,并把书包留在教室,次日早8时取书包时发现书包内IPAD和钱包丢失,遂报案。
9、2014年3月25日,汪某在宿舍网购时,接到一个电话称其在淘宝网上的订单故障,需要做退款处理。随后对方通过一个“淘宝订单处理中心”的QQ加汪某QQ,并发来网页链接,汪某按要求把银行卡号和手机号以及随后银行发来的验证码也提供给对方,随后,发现自己卡内被扣5840元。
10、2014年3月26日,赵某在图书馆公共阅览室学习,下午17:00至18:30离开,电脑放在书桌上,回来后发现联想电脑被盗。
11、2014年2月12日21时20分许,黄某离开宿舍去1楼打水,将手机放在进寝室门右手边桌上充电,桌上还放了一个黑色挎包,包内有钱包,将寝室门虚掩上出去打水了,至21时35分许回到寝室发现发现放在桌子上的小米3手机手机以及黑色挎包内的钱包被盗。
12、2014年2月16日上午9时,王某到教室做设计,将一只黑色双肩背包(内有一台佳能EOS 5D Mark Ⅱ照相机)放在设计室。18日上午9时许发现双肩背包及价值2万元佳能相机不见,四处寻找未果,遂报案。
13、2014年02月20日下午14时许,许某在图书馆一楼阅览室最后一排左边的位子进行自修,约15时05分许将座位换到了倒数第二排中间走道靠左边的位子进行自修,并将一部三星牌手机放在桌面上。16时08分许,其再次回到阅览室最后一排座位继续自修。17时许,回到倒数第二排中间靠左边的位子时,发现原放在桌子上的一部三星牌手机不见了,经寻找未果后,遂报案。
14、2014年2月26日上午9时40分,芮某报案称:其于2014年1月9日14时将一台Canon 550D照相机及18-135mm镜头和一部SONY HDR-XR350E摄像机放在宿舍进门右手边下层第一个橱物柜内,柜门未上锁,就离校回江苏老家。2月12日12时返校回到宿舍时发现照相机、镜头、摄像机不见,四处寻找未果,遂报案。
15、2014年3月17日17时许,马某在宿舍内收到陌生一个电话,自称是支付宝的技术人员说马某当天在淘宝网上购物的订单出错,数据库丢失,需要重新采集客户信息,对方以短信的方式发了一个网址,马某用手机登录该网站,按照对方要求逐一填写了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银行卡密码、还输入了验证码,进行确认。这时短信提示其银行卡消费了2950元人民币,意识到被骗遂报警。
16、2014年3月13日17时40分许,黄某在参加学院组织的篮球比赛时,将手机放入同学放在篮球架底座旁地上的衣服口袋内后上场比赛。18时左右使用手机时,发现原放在同学衣服口袋内的一部白色iPhone5S手机不见了,借用同学手机拨打自己手机时已被关机,怀疑手机被人偷了,遂报案。
17、2014年03月16日16时许,明某在宿舍上网时,淘宝账号为vzzifpg7632的人通过阿里旺旺与被害人取得联系,称要购买其淘宝店里的物品,并指出被害人没有缴纳消费者保障金。同时,一个网名为“签办员20”的人先后以“缴纳消费者保障金”“缴纳假一赔三保证金”“申请资金发还”等缘由,发给被害人三个二维码,被害人根据对方提示,通过支付宝网上支付5000元人民币。最后,一个网名为“签办员05”通过阿里旺旺同样以“申请资金返还”的缘由,让被害人通过支付宝交纳2000元人民币。后先后四次汇款被骗人民币7000元。被害人联系淘宝官方客服,并在客服的劝说下报警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