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暑假前开展安全自查和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柳蓓丽发布时间:2023-06-28浏览次数:76

各学院、部、处、室、直属单位:

20236212040分许,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一烧烤店操作间液化石油气(液化气罐)泄漏引发爆炸,造成38人伤亡;2023623日晚21:00许,上海某大学工地裙边房施工区与学校车队交界处发生火情。

为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安全风险,上海市教委要求各学校在暑假来临之际,要有效管控夏季隐患风险,加大对暑期校园施工修缮工地、危化品仓库、临时堆物点、闲置房屋及新能源充电场所的安全监管,要对使用燃气、明火等的区域和场所,立即组织全面风险排查,坚决杜绝违规动火、管理混乱、设施设备带病运行等现象,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根据学校工作要求,各学院、部处需在即日起开展安全自查和检查工作,具体部署如下:

一、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校园燃气安全、饮食饮水安全、公寓安全、实验室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情况。

二、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组织好本单位所辖场所安全检查工作,做到不留盲区。

2.要加强对本单位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应急处理能力。进一步强化师生员工安全责任意识,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把责任落实到每个人、每个环节,坚决扛起检查、整改、整治的责任。

3.要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整改,检查的问题和发现的安全隐患详情必须登记在案。对查找出的安全隐患,要迅速整改到位,坚决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对一时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要制定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

4、学校有安全管理职责的职能部门组建联合检查组对校园重要场所进行随机检查,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各场所责任部门需及时整改。

5.本次安全生产自查与检查工作相关的会议、检查工作记录和整改落实情况等,请校内各二级单位需做好台账记录。

 

保卫处、综合治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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